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中央人才工作會議精神,持續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努力破解職稱評審中的“一刀切”、簡單化問題,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現就做好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
接下來我們通俗易懂的解讀一下政策的言下之意,僅代表主觀意見,可供參考。
一、動態調整職稱評審專業
就是根據各行各業的崗位職責實際情況,可適當對職稱評審專業進行增添,按管理權限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
重點探索將大數據、區塊鏈、云計算、集成電路、人工智能、技術經紀、創意設計等新職業,納入新專業評審范圍。
同時建立職稱評審專業目錄,實行清單式管理。
二、科學制定職稱評審標準
為了避免僅憑片面的個人能力或其它條件而不通過評審,以及僅憑簡單的條件即可通過評審的情況發生,需修訂已不同系不同專業的職稱評審標準。
逐步開發專業技術類新職業標準,促進新職業標準與職稱評審標準相銜接。
鼓勵從職業標準、技術標準、行業標準中提煉職稱評審標準,將工作績效、創新成果、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等作為評價的核心內容。
三、合理設置論文和科研成果要求
注重評價原創性貢獻、學術影響力和研究能力,淡化論文數量要求。
各職稱系列逐步將論文作為不是必需的評價條件。
推廣代表性成果制度,標準開發、技術推廣、技術解決方案、創新突破、高質量專利、成果轉化、理論文章、智庫成果、文藝作品、教案、病歷等業績成果均可作為代表性成果參加職稱評審。
嚴厲打擊論文代寫代發、虛假刊發等違紀違規行為,鼓勵科研人員把高質量論文發表在國內科技期刊上。
四、減少學歷、獎項等限制性條件
各職稱系列對申報人學歷只作基本要求,不具備規定學歷但業績顯著、貢獻突出的,可由2名以上具備正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推薦破格申報,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可跨專業進行職稱申報。
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可分別按照中專、大專、本科學歷申報相應系列職稱。
五、完善同行評價機制
加強職稱評審專家庫建設,遴選專業技術水平高、貼近科研生產一線、業內公認的專家擔任評審專家。
未經備案的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結果不納入全國職稱評審信息查詢驗證系統。
六、暢通職稱評審綠色通道
取得重大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突破、解決重大工程技術難題或在經濟社會各項事業中作出重大貢獻的專業技術人才,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人才,可直接申報高級職稱。
海外歸國人員、黨政機關交流或部隊轉業安置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首次申報職稱時可根據專業水平和工作業績并參照同類人員評審標準,直接申報相應職稱。
探索國防和科技等特殊領域人才職稱評審專門辦法。
七、開展好職稱“定向評價、定向使用”
由各地單獨制定職稱評審條件,適當放寬學歷、科研要求,主要考察職業道德、實踐能力、工作業績、任務完成情況、群眾認可度等內容。
取得的職稱限定在基層有效,評審結果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管理權限備案。
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對“定向評價”數量、結構的宏觀調控。
八、發揮用人單位主體作用
向用人單位授予更多的職稱評審自主權。
支持國家實驗室開展高級職稱自主評審。
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科技領軍企業、行業龍頭企業等可推薦本單位技術負責人直接評定相應層級職稱。
支持科學中心、創新高地采取更加靈活的職稱評聘機制。
九、優化職稱評審服務
進一步暢通外籍人才、港澳臺人才、自由職業人才、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職稱申報渠道。
優化職稱評審工作流程,減少申報材料和證明材料。
推行職稱電子證書,加快實現職稱評審結果全國查詢驗證。
加強職稱評審備案管理、巡視巡查、信息公開、數據監測等工作,暢通投訴舉報渠道。
嚴肅處理職稱評審靠關系取證的現象。
具體《意見》請搜索以下網址:
http://www.mohrss.gov.cn/xxgk2020/fdzdgknr/zcfg/gfxwj/rcrs/202212/t20221219_491948.html